时隔五年,中国人寿再次获准发行不超过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。
9月18日,中国人寿公告,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,发行规模不超过350亿元。
公告显示,该公司已于此前收到《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,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其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。
据了解,中国人寿于去年12月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发行补充债券的议案》,该公司拟视市场情况,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。
南财快讯记者注意到,2019年3月20日,中国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总额为350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,并于2019年3月22日发行完毕。债券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,在第五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,票面利率为4.28%。倘若该公司在第五年末不行使赎回权,则后五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为5.28%。
中国人寿于2024年2月18日发布了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资本补充债券赎回选择权行使公告》,并于2024年3月22日全额赎回该资本补充债券。
中金公司今年4月发布的一份研报指出,保险公司资本补充债券目前均采用5+5年的发行期限,包含清偿顺序劣后、有条件赎回权等特殊条款,利率跳升幅度基本均设置为100bp。多数债券规定,在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时应递延支付本金或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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